公告信息

关于申报2012年实验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0

各系(部)、实验与信息中心、国际商务英语研究中心、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台湾辅仁大学联合研究中心、教务处:

实践教学是创新人才和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环节,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实验教学。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的精神,为规范和加强我校本科各专业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实验项目立项建设。

一、立项范围及申报程序

请各系(部)根据各专业建设规划要求,合理配置实验课程,并组织好教师申报实验项目。本次实验项目申报以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及自主开发的实验教学软件为主。

1.立项和认证范围及要求

凡有实验的课程在课程体系中需要的实验内容均可作为项目,根据内容要求作为一个或若干个项目申报。关于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的说明见附件1。

2.申报程序

(1)首先由任课教师根据国内外该课程实验状况以及该课程的目标要求,经过充分论证,提出实验项目、主要训练内容及方法,选定切实可行的实验设计方案,并根据现有仪器设备、师资、场地、时间、所需经费等情况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实验项目申请书》,报所在系(部)审核。

(2) 各系(部)对所申报的实验项目进行认真讨论、审核,确定上报项目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经审核合格的,报实验与信息中心。

(3)实验与信息中心对各系(部)申报的实验项目进行汇总,并协同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填写评审意见,确定资助额度,评审通过者,予以正式立项。

二、立项的程序与管理

1.组织工作

各系(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专人负责,并进行初审。学校成立项目评审专家组,负责项目的评审和验收工作。

2.立项管理

(1)对已经立项的项目,由实验与信息中心进行统一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验与信息中心将协同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2)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验收申请,提交项目建设成果,由实验与信息中心协同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验收,验收成果存于实验与信息中心备案。

(3)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项目类别的不同,为每个项目提供一定的项目建设经费。

(4)项目经费实行经费本管理,专款专用。

三、基本要求

实验项目建设成果:

1. 实验教学大纲;

2. 实验课讲授提纲;

3. 学生实验报告(实验报告样本见附件4);

4. 实验教学课件;

5. 实验指导书;

6. 实验教学软件开发项目需提供开发的软件及软件使用手册。

注:上述1-3项为必须成果。

实验项目建设要求:

1. 项目内容充分体现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创新性;

2. 合理运用现代技术开展实验教学,实验教学资料以电子化形式提交;

3. 通过实验项目教学,达到本课程教学效果的预期目标。

四、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请各实验项目建设负责人填写好《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实验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于2012年3月31日前将申请书的打印稿(一式三份)和电子稿报送至实验与信息中心29-309办公室。联系人:武斌老师,邮箱:binwu.cs@gmail.com.

电话:15067098195(658195).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实验与信息中心

2012年3月20日